一、本网站的鉴定性质为个人性质,鉴定人(胡琰先生)与古月堂在线是一致的关系。所有送鉴物品概由胡琰先生亲自鉴定,并对客户负责。 (目前只接受瓷器类的鉴定)
二、鉴定方式、服务项目及收费
鉴定方式两种: A、图像鉴定(在线鉴定) B、 实物鉴定
服务项目:
1、《鉴定结果通知书》 只给鉴定结果(书面或口头通知),不阐述鉴定依据或对鉴品作其它说明。鉴定费图象鉴定每件30元人民币,境外30美元;实物鉴定每件人民币1000元,境外1000美元。【说明:鉴定结果提供三种表述:真品(附注年代、作者等)、赝品(包括臆造品)和存疑。无论结果如何,收费一致。】
2、《文物艺术品估价通知书》 为图象鉴定估价:每件人民币100元(境外100美元)。 【说明:分“底价估价”和“最高价估价”两种。客户可选择其中一种,或两种都选。如无选择,以底价估价为默认项。】
【说明】1、图象鉴定为必选项,《文物艺术品估价通知书》为服务加选项,不单独提供服务。客户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取舍,客户如未指定加选服务项目,则视为仅选必选项服务,本工作室只发给《鉴定结果通知书》。2、同一物件,未做图象鉴定之前,不受理实物鉴定。
三、答复时间:款到后10个工作日之内。加急鉴定:款到后3个工作日之内,
加急鉴定每件另收加急费人民币20元(境外20美元),邮件主题需标明“加急鉴定”。
四、先交费后鉴定。 汇款凭证(照片)必须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往古月堂所提供的电子邮箱,否则不予鉴定。
五、送鉴要求:图像鉴定通过e-mail(在线鉴定)或邮寄图片、光盘(邮寄鉴定)送鉴; 每件须送该件各方位全图及局部、细部若干图。送鉴品图像必需清晰(请在自然光下拍摄,人造光下不宜,也不要用闪光灯),注明尺寸。还可对图象不易描写的物品客观性状作补充说明。实物鉴定须携实物送鉴,并事先约定时间。除非量大(十件以上)或特别重要,并预汇往返费用,否则一般不往鉴。
六、图象资料使用权:自送鉴行为发生后,自动视为送鉴人默认鉴定者享有送鉴物品的图象资料的使用权,鉴定人可将鉴品图象资料用于出版、教学、宣传等活动而无须再经送鉴人认可。
七、古月堂在线的《鉴定书》等文件是法律主体(本人及古月堂)真实意思之表示,任何个人、群体、组织不得随意篡改、伪造。《鉴定书》有认证电话和认证邮箱,您若对证书的真实性有怀疑,可来电来邮认证。
八、本《服务条款》为合同性质文件,法律效果等同于任何民事合同。
九、汇款和送鉴
银行汇款(请优先选择,回复将更迅速):
中国工商银行 卡号:9558 8202 0000 8753 727
送鉴邮箱 e-mail:600212@163.com (主题写鉴定二字、所在地和真实姓名,加急送鉴请加注“加急”二字)
邮寄和邮汇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31号爱家国际收藏品市场2楼5066古月堂,邮编:100086(信中需提供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,以便短讯通知和发送鉴定文件)。
十、本《服务条款》即日生效。
2006年11月14日 |